【小学·德育】“法润童心,守护成长”——四、五年级生命教育讲座
2024年4月24日,沈抚育才实验学校小学部四、五年级的学生们迎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生命教育讲座。

本次讲座由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樊丹琳主讲,她不仅是新民市第五届、第六届政协委员,还曾在辽宁省第一次律师辩论大赛中荣获一等奖。讲座以“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与未成年犯罪的后果”为主题,通过具体案件事例和刑法条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旨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讲座伊始,樊丹琳律师以一段引人深思的开场白拉近了与孩子们的距离。她提到,未成年人作为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拥有多项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随后,她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以及维护国家统一、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等义务。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也是保护我们权益的利剑。她通过讲述一系列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讲述未成年犯罪的后果时,樊丹琳律师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她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使学生们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她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成年人也不例外,因此必须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樊丹琳律师着重强调了预防和杜绝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她提出,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学校应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家长应关注孩子的成长过程,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行为;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讲座最后,樊丹琳律师以一段感人至深的结语升华了主题。她鼓励学生们珍惜生命、尊重法律、勇担责任,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青少年。她的话语深深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位师生,赢得了阵阵掌声。
此次生命教育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让学生们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犯罪后果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为他们今后的成长道路指明了方向。沈抚育才实验学校小学部表示,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杜绝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发生。同时,学校也将积极与家长和社会各界沟通合作,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