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部:
依据《沈抚育才实验学校章程》,为适应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校长提议报学校董事会批准,现将学校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学校机构设置
1、学校实行党委政治引领、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为学校的决策机构;
2、学校设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为学校的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校务委员会由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3、学校设行政部门和教学部门。行政部门由“一办三部两委”组成,即党政办公室、综合业务部、后勤保障部、资产财务部、价格监管委员会、应急处置委员会;教学部门由幼儿学园、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和国际部五个学部组成。
二、机构人事架构
1.学校设总校长1名,负责学校全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副校长若干名;校级领导由董事会聘任。
2、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1名正职负责人或1正1副职负责人。行政部门负责人由校务委员会聘任。
3、教学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1名正职负责人,1名或2名副职负责人;教学部门负责人由校务委员会聘任。
4、教学和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聘高级主管;报校务委员会备案,由部门聘任。
三、学校机构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高级主管和干事根据岗位设定。
主要职能:负责行政、党务、人事等相关工作;负责校级党政文件起草、印发,上级来函来文收发工作;负责学校印章管理、介绍信开具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整合、利用和培训,薪酬与保险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学校年检与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负责外联、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宣传工作;负责校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等。
2、综合业务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高级主管和干事根据岗位设定。
主要职能:负责学校教育课程体系的总体设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价和反馈;规划、统筹、协调数字校园建设和管理、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学校体艺劳技特色课程建设工作;负责校级档案归档、检查、指导等工作;管理信息中心、生态科普基地、立德树人教育基地、各类体育场馆、图书馆、档案馆等;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统一采买分发;为管理层及学部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等。
3、后勤保障部:部长1人,高级主管和干事根据岗位设定。
主要职能:负责学校维修计划制定及实施;负责施工过程监及督施工验收工作;负责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负责校园卫生、治安、采暖、绿化、保洁、设施设备等的管理维护、统筹调度、检查指导等。
4、资产财务部:部长1人,高级主管和干事根据岗位设定。
主要职能:根据国家和民办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会计制度,编制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审核各单位经费、物品使用情况,提报季度年度决算;负责财务票据、单证、财务印章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学校资产的登记、调配、盘点;负责学校财务、税务、银行等外联工作。
5、价格监管委员会: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学校大额资产采购进行审议、核价、组织招标等;对学校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审核、定价,负责经费使用情况的核验和审查等工作。
6、应急处置委员会: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救灾物资的申请调拨、善后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
自发文之日起,原机构设置及职责即行废止。请相关部门做好衔接,以便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得以健康运行。
沈抚育才实验学校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